陸、 考察心得與建議事項
英國倫敦捷運系統雖有百年以上歷史,但是長久以來都以肩負運輸為主要職務,政府也未授與土地開發權限,有的大多僅是車站內附屬事業之經營。近年來,情況有所改變,倫敦捷運公司已經儘量縮減車站設備佔用空間,僅保留必要的營運面積,以騰出空間出租民間商家經營,並且已經以自有土地規劃興建辦公與商業休閒大樓,以增加附業營收來補助本業財務。由此可看到捷運系統兼營土地開發或附屬事業乃是必然之趨勢,尤其在英國這樣保守不易改變傳統的國家也已經調整經營型態。
雖然本次考察並未看到所謂政府與私人地主合作的「聯合開發」行為,但像Docklands輕軌捷運系統與都市更新結合的例子,也頗令人印象深刻,而在倫敦市中心區一些捷運出入口從大樓內部進出的設計也維護了街道景觀。英國的都市計畫制度與我國不同,他們土地開發許可的制度具有多方可能的彈性,與我國較僵硬的使用分區制度有所不同,因此,在站區開發方面,倫敦捷運公司所提出的計畫只要通過「開發許可」即可據以執行,這一點我國仍需要調整制度。
英法海底隧道的特許興建與營運,政府完全未出錢資助,百分之百民間投資興建與營運,其經驗可供目前民間參與捷運建設參考。而法國政府提供100公頃的土地特許Eurotunnel公司開發經營,其最大考量在創造大量就業機會,促進地方發展,亦提供另一思考空間。